國三乙 羅晨 第四組
書刊編輯的學習部落格
2013年12月16日 星期一
12/10見思小語
現今是一個法治的社會,對於人們創的文創產物及著作有明確的保護規範。對我們來說,其實有著蠻大的影響。在網路上查詢資料很方便快速,但是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就觸犯了法律。我覺得這是一體兩面的,我認為著作權法有其存在的必要性,不能隨意截取別人的文章來做為自己的素材。標明文章出處是對作者的一種尊重,也是對自己負責的一種行為,倘若為了自身利益或需求,隨意侵犯或盜用別人的思想及創作結晶在我看來是很不可取的。今天如果換成我是作者,我也希望別人尊重我的著作,而不是一味的截取自己想要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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